法学院召开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论文答辩与就业工作会议
3月15日14时30分,法学院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论文写作与就业工作会议在法学院二楼多媒体室举行,会议主要对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的论文写作和就业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范李瑛、党总支副书记亓健生、副院长刘经靖、院长助理张建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孙季萍、王海英、樊静、于永芹、王洪平、于海防、赵文经、张玉东、王光明与研究生业务办公室倪晓军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法学院研究生业务办公室主任郭静老师主持。
本次会议共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中,范李瑛书记首先从论文质量和写作态度上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中的注意事项提出了总体的指导和要求。范书记指出,每位同学都应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认真地完成毕业论文,要把握住最后半个月的黄金时期,保持情绪稳定,争取最后阶段的突破与提高。并且要求,每一位同学都要认真地与导师进行沟通和交流,要安心、耐心地对待论文写作,理清论文答辩环节及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
随后,王洪平教授针对研究生毕业论文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关的指导和建议,其中包括选题、结构、章节段落、参考文献和文章版式等多个方面。刘经靖副院长就毕业论文在重复率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发表了指导讲话。他强调了“注意论文重复率”的重要性,并对如何规范地进行引用做了详细的指导。郭静老师在听取了相关陈述后对大会第一环节做了总结并对论文写作的有关流程和作出了具体安排。
在会议的第二环节中,倪晓军老师从毕业生求职、就业以及签约等几个方面对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说明。亓建生副书记针对目前的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势,对研究生的毕业工作以及签约的具体流程给出了实质性的建议。他指出,研究生就业要破除乡土观念,要将目光放远、放宽,“世界那么大,我们要走出去看看”。他强调,就业要趁早,要把握住机会,并对本届毕业生就业寄予了深深的祝福和殷切的期盼。
本次会议的召开,不仅在论文即将定稿的最后阶段对毕业生进行了心理上的疏导和行动上的督促,提升了毕业生对论文写作的重视程度,而且为毕业生的签约与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