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顺利通过验收
2017年1月11日下午,校科技处组织召开了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终期考核验收汇报会,对首批立项的5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进行了考核验收。
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宋红松教授就中心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体制机制改革成效等方面向专家组进行了专题汇报。
烟台大学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于2014年根据《烟台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14〕19号)规定,经学校决定列为校级“强化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经过三年的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机制体制改革顺利开展,运行管理良好,圆满完成规划总体目标任务。
在机制体制改革方面,为保证“中心”高效、规范地建设与运行,“中心”通过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人事制度、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国际合作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改革,突破制约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的内部机制障碍,充分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坚持全面开放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的评审机制,坚持多元化推动方式,形成了以人才为根本、以学科为基础、以科研做支撑的协同创新机制。
在运行模式方面,“中心”为依托烟台大学法学院管理、相对独立、自主运行的非法人实体组织,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烟台大学法学院为牵头单位,负责“中心”组建、协调和常务管理等。“中心”设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中心主任及其管理办公室。
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协同创新中心自批准设立以来,集中精力抓协同机制体制改革,通过政产学研合作极大地促进了科研创新、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极大改善了科研创新的软硬件条件,在社会服务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成绩。超额完成科研经费总体目标,经费总额达到426万元。承担的项目层次高,获得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一项,为我校首次。获得国家社科项目四项,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一项。获得省部级课题二十四项,其中山东省社科重大项目一项,山东省软科学重大项目一项,项目经费总额达到243万元,超过规划目标60%以上。通过协同创新工作的开展,不仅保持了原有的国家社科、教育部、司法部、山东省社科、中国法学会等传统渠道的获取项目的良好势头,还进一步开辟了山东省人大地方立法项目、省委宣传部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项目、国家药监局项目和全国双打领导小组项目等新渠道。超额完成了科研成果总体目标,学术专著17部,CSSCI以上论文71篇。科研成果不仅数量多,质量也较以往由较大提高。学术论文数量超过规划目标十倍,高水平成果呈现爆发式增长。A类期刊3篇,《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和《法学研究》各一篇,SSCI收录的《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中国国际法)》1篇;B类期刊8篇,包括《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等权威法学期刊;CSSCI收录47篇;国际权威知识产权专业期刊2篇,分别为《Europ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view(欧洲知识产权评论)》、《The WIPO Journal(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学刊)》。在重大理论、科学问题或关键核心技术方面有较大创新,在国内产生了一定影响。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共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四项、三等奖四项,取得我校国家级社科奖项零的突破;在国内具学术影响力的社会科学和法学A类期刊发表论文三篇,SC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国际权威知识产权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二篇,充分表明中心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