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华院长参加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草案立法研讨会
1月14-15日,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草案立法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承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安徽大学等十余家高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等单位的数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就中国民法典编纂项目合同编课题组所草拟的“合同编总则草案”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学院石佳友副院长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合同法编课题组总负责人王利明教授在致辞中对合同法修订的必要性、“合同编总则草案”草拟的主要原则与工作方式等进行了说明。他表示,期待与会专家进行深入研讨,提出具有学术价值的观点,为立法机关提供一份高质量的合同法建议稿,推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
编纂民法典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民法典合同编总则研讨会的成功召开,为立法机关在未来编纂一部高质量的中国民法典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