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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学生实习动员大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0

法学院召开学生实习动员大会
    新学期伊始,法学院2012级学生专业实习工作拉开序幕。3月8日上午8点30分,2012级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实习动员大会在综合楼顺利召开。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范李瑛、副院长宋振武、党总支副书记亓建生、知识产权专业负责人宋红松、辅导员房大任出席本次大会,法学院12级全体学生参会。会议由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亓健生主持。

    在动员大会上,亓建生副书记首先就明确专业实习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关系、专业实习对于法科学生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培养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并对即将走进法律实务一线实践的同学提出希望和要求。随后,房大任老师宣读了法学院2015年实习分配方案,并详细解读了实习成绩评定标准,重点就学生实习期间纪律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做出相关部署,提醒同学们保持与学校、学院的信息畅通。

    宋振武副院长在之后的动员讲话中,总结过去几年实习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希望同学们杜绝“今日无大事”的现象,以端正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接下来的实习生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感悟,用心领悟。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是对同学们学习成果的检验,是同学们走向社会的一次预演和就业前的准备,这些实习的机会来之不易,同学们都应该珍惜,抓住实习的宝贵机会,在实践中检验和夯实自己的专业知识。

   会议最后,学院党总支书记范李瑛就同学们比较关心的实习、司法考试、研究生考试之间的关系,考研策略做专题解读。范书记总结了2014届毕业生的考研情况,分析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意向,建议大家消除实习和专业学习上存在的困惑和顾虑,鼓励大家能够在实习和今后的专业学习中坚定自己的信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3月9-11日,法学院2012级两个专业共计268人将陆续前往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8个实习单位展开为期两个月的专业实习。作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必要课程,法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此次法学院实习工作结合专业需求与实习基地情况统筹部署,新增法学专业2处、知识产权专业15处实习基地,修订了了学生实习的纪律要求、安全注意须知,更新了学生《实习日志》评定标准,为学生实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本次动员大会,同学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专业实习环节重要性的认识,也帮助同学们厘清了近阶段学业规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