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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09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促进国家课题项目的培育工作,提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实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的突破,法学院拟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预申报程序,以此为惯例,后续每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先启动预申报程序。
    请各位老师在自己专业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根据自己的理论积累和国家法治建设需要,预先拟定好选题,做好充分的课题论证,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考虑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时间和预申请之后修改完善课题时间,法学院确定每年十月中旬对预申报课题进行评选。
    对于预申报的课题项目,法学院将特聘富有经验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反馈。对于专家评选为优秀的课题,将列为“法学院国家级培育课题”,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请符合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申报条件的老师抓紧时间进行课题论证,10月18日前将课题申请书以“国家社科预申报+姓名+课题名称”字样发送到邮箱ytulawyer@126.com,联系人:危文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