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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烟台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4

各位老师:

根据《烟台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烟大校发〔202211号)及《关于开展烟台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以下简称“一流课程”)立项及2022年校级一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进一步创新和变革教学方法,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严格课程管理,促进信息技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着力打造优质课程,不断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立项工作

(一)申报要求

1.数量及类型

本次校级一流课程拟立项60门,包含社会实践、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四类一流课程,每类认定数量不设限额。

2.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截至20237月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中级及以上职称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门一流课程,团队成员要实际参与教学任务。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4)申报课程须教学理念先进、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教学资源丰富多样,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未来5年能稳定开设。

5)申报课程须有明确的建设计划和具体阶段任务,高度凝练教学经验,充分发挥教学名师、教学优秀奖和教学质量奖获得者、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动员、指导和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已经认定为校级及以上级别的一流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流程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一流课程建设工作,精心谋划,广泛动员,深度挖掘,做好一流课程的规划、培育和推荐工作。

2.课程负责人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应的申报书(见附件2345),申报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类型的,需在系统内提交《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6)。填写申报书时请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仔细研读国家级一流课程评审指标,严格按照字数要求、认真总结建设成果、充分凝练表述内容、突出特色、减少套话。

3.学院评审。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对申报课程进行筛选和排序,8月2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xms2023@126.com。

4.项目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提交。系统开放后由课程负责人根据要求上传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说课及课堂实录无需上传,申报书中可以包含有效支撑文字表述的图片、图表等素材。教师提交相应材料后,学院在系统中查看、审核、提交学校。

申报平台网址及操作方式另行通知,暂定91日至7日提交。

5.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择优立项为校级一流课程。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书中所有签名处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所有涉及教务处盖章的附件不需要盖章,所有教务系统截图无需提供,但是申报人要确保内容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三、2022年校级一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61门校级一流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7)。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立项以来,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包括课程与教学改革已解决的重点问题、课程团队教学研究情况、课程内容与课程资源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等方面的举措与成效)、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后续改进措施等。

(三)工作安排

2023年9月11日前,课程负责人将《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报告》(附件8)及相关附件的电子材料(WORD及盖章后扫描的PDF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jxms2023@126.com。


(四)工作要求

各课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一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确保课程质量。

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要认真梳理总结一流课程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仔细查找课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设规划,确保课程建设质量持续提高。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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