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6〕13 号)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项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一)资助人员数量及额度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省教育厅分配资助人员名额3名,访学时间为一年(或半年),每人资助8万元(半年4万元)。高校推荐的人选中,有访学时间为半年的,可适当增加推荐人选。
(二)选派条件
申请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3年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重点资助服务“一带一路”“蓝黄”两区、“一圈一带”等重大战略和产业服务发展方向的学科人选。
2.外语水平必须达到《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7号)的要求。
3.身心健康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申报程序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人要做好充实的申报准备工作,提前联系并确定好访学学校及导师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如果在省教育厅审批后申请更改访学学校和导师的,将取消访学进修资格。
2.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16年度烟台大学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情况一览表》(附件1)、《2016年度烟台大学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4.学校将推荐人选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录入www.sdjyrs.gov.cn“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申报”栏目。
5.推荐人选用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 www.sdjyrs.gov.cn“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申报”栏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学校审核。
6.审核通过后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申报书》报学校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要根据人才工作计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等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确定推荐人选。
2.已接受过“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的、5年内获得过国家或山东省公派出国留学经费资助人员及正在国外学习人员,不得推荐参加“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3.申报单位要加强选派管理和考核。要根据教学、科研等工作实际,及时安排选派人员参加访学。
4.获批2014年和2015年访问学者的单位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的访学情况实施绩效评估,人员名单见《烟台大学2014-2015年度获批的访问学者名单》(附件3),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访问学者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表》(附件4),对受资助人员教学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素质提升等情况进行跟踪总结, 访学完成的人员上交《烟台大学访学情况总结》(附件5)。
三、2016年度泰山学术论坛
(一)申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学术科研整体水平和申办学科学术水平及建设情况开展申报工作。申办专题论坛要紧密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产业发展方向,论坛主题力求鲜明,申办方案须严密、科学、可操作性强。
(二)凡拥有泰山学者或者两院院士、国家****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均可申报。学校限申报1个专题论坛;获得“全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的高校可申报2个专题论坛。同一专题论坛原则上不连续申报。
(三)申报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泰山学术论坛绩效管理的通知》(鲁教人字〔2014〕14 号)要求,规范举办工作,注重论坛实效。
(四)教育厅将加强对专题论坛举办情况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对邀请到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顶级科学家、海内外学术大师和学科领军人物参加的专题论坛,予以重点资助。对举办实际效果好、影响大的专题论坛予以重点支持。对举办效果差,实际到会专家层次数量与报送方案严重不符或存在其他不规范情况的,教育厅将视情节扣减项目经费,问题严重的3年内不再资助。
(五)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度泰山学术论坛承办申请书》(附件6)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
2.2015年已举办泰山学术论坛的单位,填写上报《泰山学术论坛绩效考核表》,并上交专题论坛论文集、会议手册等相关材料1套。
上述材料请于4月8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办公楼225。
联系人:赵畅,联系电话:0535-6902431,电子邮箱:ytursc@163.com。
人事处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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