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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精品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20

关于开展精品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形势和学院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精品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材建设的形式,既可以采取传统的主编制编撰教材,亦可以采取独著制或合著制撰写专著性教材。鼓励与校外有关单位合作编撰。
二、教材建设周期为一年。
三、获准立项的教材,院里将给予资助,并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四、教材编撰体例将由精品教材编委会稍后统一发布。
五、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请有意申请的教师将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院教学秘书电子邮箱:ytulawschool@163.com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精品教材立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