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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烟台大学法学院 “创客邦”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15

关于组建烟台大学法学院 “创客邦”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通知
本科各班级: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并支持在校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加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烟台大学法学院拟组建“创客邦”——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创客邦”)
    组建“创客邦”旨在为烟大法学院有创新创业梦想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个共同成长、共同交流的平台,将“科研创新梦想”转化为“科研创新实践”,将“创业梦想”转化为“创业行动”,将“创客邦”打造成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孵化器”,成为培养我院“创新客”和“创业客”的摇篮。“创客邦”拟聘请资深专业教师和相关科研、实践平台的负责人组成“创新导师团”,指导俱乐部“创新客”成员开展学术研究、社会调研等科研创新活动;聘请杰出校友及其他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组成“创业导师团”,为俱乐部“创业客”成员提供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指导。学院拟提供资金保障俱乐部成员的研讨、交流、竞赛、论坛等活动展开,并为俱乐部成员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支持,架起我院创新创业学生与学院、导师、科研平台、企业单位沟通联系的桥梁。“创客邦”俱乐部成员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校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优先推荐进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园进一步孵化,取得优异成绩者可参照“思源”科研创新奖学金、“思源”创业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获得相应的奖励。
    本次组建采取个人申请加班级导师推荐的方式,符合下述条件的同学可向本班导师报名,班级导师根据每班限报名额进行必要的遴选后,以导师推荐的方式向学院提交,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对象
    法学院在校全日制一年、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
二、报名条件
    1、有参加科研(技)创新或创业的训练及实践活动的强烈意愿,敢于突破自我,克服困难、自立自强。
    2、具有创新或创业的潜质。
    3、已开展创新或创业实践,或已有明确创新或创业选题的学生优先推荐。
三、报名方式:
    1、个人申请: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填写报名表(附件一)。
    2、班级导师推荐:各本科班导师推荐在创新创业方面有良好表现或潜质的学生加入“创客邦”,成为创始成员。
四、推荐名额
    每班导师推荐名额不超过10人。
五、报名时间:
    个人申请应当在4月17日(周日)中午12点之前向本班导师提交(应主动跟本班导师联系沟通),各班级导师请于4月18日(周一)上午9点之前将本班拟推荐学生名单和报名表(附件一)发送到lawstudentaffairs@163.com信箱内(本邮箱不接受学生自行提交的报名表)
    请各位导师积极推荐本班有创新创业意向、创新创业潜能的同学加入“创客邦”,同时欢迎我院有创新创业意向、创新创业目标的同学积极申请加入“创客邦”。
    未尽事宜,请与联系法学院团委房大任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35-6902714。

附件一:http://“创客邦”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报名表.docx
 
 
 
 

                                            法学院团委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