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院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及导师分配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13

法学院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及导师分配情况的通知

 
2016届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各班级:

       2016届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导师已经分配完毕。关于本届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注意事项如下:
       1、论文写作时间为1-12周。请严格遵守写作时间,按时向导师提交论文正式版1份,打印版2份。

       2、提前与导师联系写作事宜,一般应分为提纲---初稿---二稿----三稿----定稿几个环节。

       3、严格按照论文写作规范以及格式样本进行撰写,格式不规范的、未按时提交论文的、未及时与导师联系的,指导教师有权不予参加答辩。

       4、特别提醒:自2016届毕业生开始,学校将用“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全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重合率不得超过30%(校级优秀论文不得超过20%),对检测重合率超过50%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法学院本科业务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附件:


1、毕业论文格式样本.doc
2、法学、知产专业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分配名单.pdf
3、法学毕业论文的写作.pdf
4、文科学术论文摘要的“正确写法”.pdf
5、烟台大学法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和学年论文引文注释的规定.pdf
6、烟台大学法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