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增加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与运行、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等规定。为及时总结我国地方立法前沿领域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回应当前地方立法普遍关注和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烟台大学法学院、烟台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共同举办“新时代地方立法创新与质量提升”专题学术研讨会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主题:新时代地方立法创新与质量提升
具体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1.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地方立法
2.《立法法》修改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
3.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4.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5.地方立法领域其它相关理论和实务问题
二、征文对象
面向全国各省市的地方立法研究者(包括研究生)、立法实务工作者征集论文,诚邀各方专家共同探讨地方立法领域重要议题。
三、征文要求
1.紧密围绕本次征文主题,题目自拟,鼓励学术创新和交叉研究。
2.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参照《中国法学》论文格式及注释要求。
3.来稿应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严禁抄袭。
4.文章篇幅原则上不少于8000字。
5.论文提交要求一人一稿,每位投稿者限投稿一篇。合著作者不超2人,投稿人应为论文第一作者。
6.论文电子版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758255639@qq.com。邮件主题以“征文+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含合著作者)+学校或工作单位”命名;邮件正文依次写明作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校或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邮箱地址、通讯地址。
7.本次征文截止日期:2023年9月15日。
四、评选及奖励
1.论文正文不要出现任何作者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即作“不合格作品”处理,不予参评。
2.本次征文将由烟台大学法学院、烟台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
3.本次征文活动共设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4名,奖金2000元/人;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人。主办方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烟台大学法学院 烟台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2023年7月10日
立法研究院征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