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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桃李蔚法府,志在民法著春秋——烟台大学法学院郭明瑞教授访谈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29

三千桃李蔚法府,志在民法著春秋——烟台大学法学院郭明瑞教授访谈录

郭明瑞

  1947年9月出生于山东招远,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法学教育家。198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留校任教,1985年到烟台大学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校长、党委书记等职。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郭老师从教近30多年来,专致于法学教育、科研工作,民法著作。曾讲授民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票据法等课程,如今已是桃李满天下。1980年至今,已发表译文10余篇,论文100余篇,专著50余部,教材20余部。其研究领域涵盖民法各部,均有精到之见解。先后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两项、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并作为重要成员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制定。


 
学府梦断,军营磨砺坚强意志
  我是60年读初中,63年读高中。从我上中学一直到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这段时间里,教育一直很正常,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学校没有冲击。64年教育改革时,我觉得当时好像没有像现在的学生这样有很多负担,我们那会同学们可以组织各种兴趣小组,包括搞生物研究,如何培育树苗等。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因为当时社会上有关于批判“三家村夜话”的系列运动,学校里的老师组织一些学习报道。然后工作组进入学校,开始了停课闹革命,其实学生也不知道多少东西。工作组也组织过红卫兵代表到北京去。我们高中三年级的学生是半天闹革命半天学习,准备参加高考。但是66年的高考,开始时说是延期,到了9月份通知取消高考,而我们当时志愿都填好了,文革运动使得我们无法参加高考。工作组离开以后,就基本上放开了。县委的领导分为不同的派别,学校也分成了两大派。我们66年高中毕业,67年在学校闹革命,等到68年军管小组进学校后,我们就回家了。高考取消了,这次已经填好志愿的高考就这样结束了,我们成了回乡知青。以后从事其他的职业不是我们自己能够掌握的,当然我们也梦想找个好工作。
  我69年去当兵,当时当兵无非就是找一条出路,从个人前途上来讲也是一种选择。我在部队服役六年。这六年对我的一生很重要,影响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部队上的学习比在家中学习更有利,这时候的学习主要是政治学习,看一些政治性著作,如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等著作。二是工作能力的锻炼,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也是有影响的。68年在工区当兵,开始在警卫排站了二个月的岗后就到管理科做文书了。在管理科当兵这段时间,接触的人比较多,上有领导,下有一般工作人员,待人接物的能力上有所提高。三是在部队锻炼养成了我守纪律能吃苦的精神。部队的纪律、管理是相当严的,紧急集合一分一秒都是要准时的,我能吃苦也是经受了锻炼。我在部队的六年呆过两个地方,前三年在工区机关做文书,后三年到独立营施工打坑道,我做副排长。71年后工区领导想提拔我做干部,就派我到独立营打坑道,这对我的锻炼是很大的,经历过生死的考验。我们连的任务地段塌方事故多,一次在放炮以后石头排险,突然一块石头落下,正从我面前划过,非常危险。当时我们工地的住处在山脚下,工作工地在半山腰。这种辛苦能够坚持,生活中其他的艰苦都能够承受,所以部队培养了我坚忍不拔的精神。
 


大变革后的选择:我要上大学
  我是75年退伍的,在部队时就结婚了。当时部队的领导劝我留下来,但我清楚独立营机关无法安排家属的工作,而且我的身体也不是太好。4月份我从部队回来后,到烟台做了两个月的工人。当时烟台砖瓦厂到县里招10个工人,要求是退伍军人,这样我就到了厂里,工作了两个月,后来我家里还是有一定的困难,我们一起来的工人基本都回家了。之后我就到了中学做民办老师教书去了。我是教语文和政治的,说实在话,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教书,主要是不知道如何点评作文,普通话也不是很好,所以我上课时是不读课文的。校长到我的课堂上听过几次课,基本上肯定了我的上课方式。
  到1977年的时候,教育出现了复兴的可能性。我在中学做班主任时,就开始抓了班级中一部分同学的学习,这部分学生在招远一中恢复招生时,班上12个人被录取,后来参加高考,全部被大中专录取,这些学生也就成为79级的大学生。因此,这个班级在我们当地是比较有名气的。
  1977年秋天,广播里说恢复高考了。我的一个同学在村里任支部副书记,就到学校找我商量一起参加高考。我们就决定再次把握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当时公社里还组织高考复习辅导,我负责政治辅导。高考复习的时间,主要是利用晚上,复习起来也方便。高考时也没有啥想法,填报志愿时开始是吉大考古专业,老师同事都说我政治很好,又是党员,应当报考北大政法专业,这样我就改成北大政法专业了。当时很多人很惊奇,毕竟报考北大的人很少,之前我们招远一中只有一个人考上了北大,成为季羡林的弟子。
  此时参加高考我也不是说有完全的把握,毕竟我们高中毕业后耽搁了十一年了,此时中学教育发展到什么程度不了解。我考试时其他科考得不错,考数学时难倒了一些人,但对于我不算太难,数学的加分题我没有做出来,这需要微积分的知识,我之前没学过,其他都没有问题。后来从高考体检名单上看到我的名字,知道考上了。对于我们来说,考学也是人生的一条出路,这段经历很特别的,如果我不当兵就会被推荐上工农兵大学,因为我在农村干活干得不错,在部队因为超过年龄就不能被推荐,这也是命运的安排吧。
  我们这些老三届的人,特别是66年毕业的学生特别感谢邓小平,没有他恢复高考,我们就不能上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我考上了北大法律系,也是对自己的一生都有影响的。
 


未名的77,四年学艺,一生情缘
  我接到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因为家庭情况的原因,我不像其他人那样特别高兴,而是一直考虑是否去报到,因此我报到晚了几天。在上北大前,我对北京大学是有一定印象的,是文革中的印象。文化大革命搞大串联的时候,县里组织红卫兵代表到北京,我们县里组织了两百人,我是代表之一。当时我们住在海淀区的八一中学,期间曾到北大去看过大字报。后来我到北大读书时,还专门去过八一中学。
  我感觉到北大教育的特点就是自由,没有强迫性的教育,学生是否上课、学与不学没有人强制。因为刚恢复高考的原因,我们班是年龄构造很奇特的,大家之前的经历很不同,思想比较活跃。北大的学生重视自己的自学,也这是不同之处,毕竟机会难得,学习也比较刻苦。我是听课比较认真的。
  我觉得当时的学习当中有一些方法是很有好处的。第一是学习原著,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马列全集都看过。李志敏老师曾经说过,看任何一个问题,总是有一个立场、观点、方法,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于分析问题是有很有用的。这个观点我是接受的,他在讲婚姻法时,就涉及到观点方法的问题。第二个是课堂讨论。无论是应用法学还是理论法学包括法理学,都有课堂讨论,讨论有各种不同形式,多数是分小组讨论,在课堂上讨论交流,还有在宿舍讨论,这种学习方法对启发思维有意义。每个人看问题都有独到的角度,再经过大家的讨论,会得出一个相对正确的结论。第三个很重要的是研究,重视论文的写作,包括考试。我们这一届的学生在读书期间好像没有一次真正的闭卷考试,基本上都是开卷。一个题目等于写一篇论文,通过这种训练对研究都有好处。实际上我认为开卷考试比闭卷考试要难,一个题目要努力复习,晚上都在琢磨,这对拓展思维更有利。同学间也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活动,如论文比赛、上台演讲等。
  北大的老师指导学生是非常认真的,很关爱学生。那时我们有上课的老师和专门的辅导老师,我们学生课堂讨论的时候,辅导老师都是在场。课后老师会指定一些阅读书目,要求翻阅一些资料等。我在1979年翻译苏维埃经济法也是老师给找的资料,翻译完后再进行校对。这些对我们的教育非常有利,不仅帮助我们树立了信心,而且通过校对,使我们对专业术语的理解更为准确。北大的毕业实习是有特点的,我们这届要求到外地实习,我就是到南京的法院去了。所以,在北大的学习对我一生影响很大。
  我本科毕业当时没有参加研究生考试,主要是从家庭方面考虑的,我上学时小孩子已经2岁了,家庭经济上比较困难,我一心想回到家乡工作,当时山东省只有两个名额可以回到家乡,而北大当时有四个山东人是法律专业,王建平考取了研究生,冯殿美和刘和海回到山东老家,我则留在了北大任教。我是喜欢教师这个职业的,北大留校后在民法教研室,王国枢老师曾经和我谈过让我去诉讼法教研室,因为我比较喜欢民法,还是留在了民法教研室。


 
一生求索民法路,皓首穷经著春秋
  最开始关注民法与李志敏老师有很大关系,前面谈过他在79年时就指导我翻译过苏维埃经济法的论文,后来李老师找了许多苏联五六十年代苏联民事法典制定之前,有关民法和经济法的大讨论的论文让我翻译,我通过这些资料知道了民法,并喜欢上了民法,我感到民法的学习是有意义的,这期间我看了大量俄文的苏联民法方面的书籍。我到民法教研室时,教研室的四位老师王作堂、魏振瀛、李志敏和朱启超老师正在写民法教程这本书,教研室给我们分配了撰写任务,我分配的是民事立法的发展这部分。这一章涉及到建国后到现在的民事立法方面的内容,老师们已经搜集了许多资料,都给我作参考。这个工作对我今后发展的帮助也是很大的,特别是对于在民法教材编写方面的帮助是很大的。教育部组织编写由李由义老师主编的民法教材这本书,大纲就是我写的。后来我去烟台大学工作时,李由义老师说,不论我到哪里工作,都要参加这项教材编写工作。83年我和李老师合作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有关民事责任的文章,李老师给予了精心指导,对我自己今后的写作有很多的帮助。
  就我国的民法学研究而言,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后,民法学的复兴发展是一个吸收、消化到创新的过程。改革开放后,我感觉民法、民事问题与社会、社会的发展联系是紧密的。在我看来,经济法主要是与国家的计划经济联系在一起的。我国在82年到83年时,对民法和经济法的关系有过很大的争论。我看过有关国外如日本及我国台湾民法方面的书籍,对民法有了一些了解。1985年我写了一篇论文《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由民法调整的必要性》,并且那年参加了在苏州举行的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的成立大会。后来我参与编写了许多部民法教材。85年在民法经济法研究会成立的年会上,我与王利明商量编著一本有关民法的著作,即《民法新论》。后来我独著《民法基本问题》、《民法概论》(民法通则通过以后)等民法学专著。就我个人来讲,看的民法书籍更多的是台湾的郑玉波和史尚宽的著作,还有一些苏联的俄文资料和书籍,这些都对我学习研究民法的影响很大。1986年《民法通则》的制定研讨会,我没有参加,但对于北京有关民法的立法情况还是了解的。《民法通则》通过以后,有关民法的研究更进一步发展了。在中国政法大学主持的纪念《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一周年的研讨会上,梁慧星提出了有关私法的问题,这对于今后的民法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在各部民法教材的编写过程中,我承担的任务各不相同,但除了婚姻家庭法之外基本上都接触到了,如物权法、债权法、侵权法、继承法等。
  在民法学的道路上学习、思考了很多,对民法研究的贡献,我个人觉得谈不上,观点被接受也谈不上是贡献,只是觉得对制度的研究做了一些工作,如民事责任制度的研究比较深入,有关民事责任的论文是在李老师指导下完成的。我承担的教育部首届中青年科研项目的课题就是有关民事责任的。还有一个是对担保物权的研究,我曾经承担了山东省的一个有关担保物权的科研项目,我的博士论文也是有关担保物权的研究方面,后来《担保法》制定出台了。其他如诉讼时效、责任关系、继承制度等都做了一些研究。我与房绍坤老师承担的一个课题是有关继承法完善方面的研究项目,在这里面我都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我颇感欣慰的是赶上了一个好时机,参与了一些立法活动,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立法工作,其中我提出的一些观点有的也被接受。我在许多问题上的观点虽然未被接受,但立法也是妥协的产物,如在物权法立法中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的房屋,我的观点是应该允许抵押、流转,但未被接受。我在参加立法活动中,最经常的还是重点站在农民的角度,考虑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立场上的,我认为我们不能完全是在站在城市的角度而忽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我记得江平老师曾经问我,为何对农村的问题了解得如此深入。我告诉江老师,我家就是农村的。参加立法活动,包括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我认为,能够把自己的意见向立法机关反映,这对于深入自己的研究,对于促进中国的立法更加符合中国的现实,具有一定的意义。


 
回家教书——烟大法律学子之领路人
  我在北大的时候尽管系里对我很支持,但有些实际困难,学校是解决不了的。我的孩子83年开始上小学了,我的妻子也到了北京从事临时工作。当时的困难,一是户口问题,户口是比较重要的,粮食凭票供应,没有户口就没有粮票;二是没有房子。我毕业时住在学校宿舍,和姜明安一个宿舍,后来是分配和程信和住在一起,但程信和与他女儿已经住在宿舍里,我是不可能搬进去的。后来教研室让我住在民法教研室的办公室里,白天办公室还要用来开会。我的爱人和孩子涉及到户口农转非以及调到大城市等问题,这种情况下我只能选择离开。恰好85年北大清华援建烟台大学,法律系有援建任务,而85年职称改革在北大试点实行高级讲师制,我和武树臣被评为讲师。山东当时的政策是讲师可以解决农转非户口问题,烟台市委书记王济夫答应杨春洗老师,可以解决我们这些人的户口问题,所以我的户口就迁到烟台大学,解决了农转非问题。就这样我到了烟台大学,安排到教务处做副处长。烟台大学由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两校援建,一些资深教授和青年才俊来到这里帮助建立起各个院系,不同的是,这里也是我的家乡。
  我是看着烟台大学一天天成长起来的,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充满了感情。作为校长、专家、教授这些不同角色,我都会尽自己的努力把事情做好。我是比较喜欢当老师的。我做过中学老师。当校长也是老师。当老师有非常多的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接触学生,教学相长。通过教,你可以提高,学生提出的问题,可能是你没想到的,从而指明你研究的方向。再就是我觉得,当教师容易有成就感。你教的学生,其中有许多是优秀的,尽管你不能说是你的作用,但他毕竟是你的学生。即使你不再教了,他还是你的学生。校长是一种职务的安排,也是怎么培养学生。一直最希望的事就是烟台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烟大是北大、清华援助建设的,我提议办高水平的大学,发展到今天来说,烟台大学具备这样的实力,从师资来讲,有百分之二十多的博士,有自己的院士,有自己的教学名师,有兼职的教授,还有些博士是从海外回来的,在有些领域可以说已经取得领先地位。如果说烟大有博士授予权,一方面可以培养自己的博士,一方面可以给著名的教授、学者创造一个更好的条件,因为他们希望带博士。我曾经说,烟大是一个师资培养基地,鱼养大了就走了。怎么办,就是把池子挖大,把水放深啊,所以现在加强学科建设,争取早点把博士点批下来。我已经做过了很多努力,这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但我相信是一定会实现的。
  年轻一代要把自身的优势发挥出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他们会超越我们这一辈的学者,更要在超越比我们更老的那一辈学者上下足功夫。我们现在各个部门法的交叉学科的研究很少,在民法研究取得优异成果的,往往刑法研究很少,刑法研究比较优秀的,往往其他部门法学研究不多。而我们老一辈的学者,如史尚宽等,他们不仅有民法著作,其他部门法学的研究也很深入,他们的学问功底相当深厚,我希望我们年轻一代把理论基础学扎实,更好地促进法学的繁荣发展和法律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