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教诲不言悔,瀚海恩情常为念——烟台大学法律系第三任系主任汪建成教授访谈录
汪建成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诉讼法基地客座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中心兼职研究员。1986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以后,到山东省烟台大学法律系任教,曾任法律系系主任,其间曾于1994年—1996年在Katholic University of leuven(比利时鲁汶大学)作访问学者。1996年—199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1999年9月,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证据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曾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二次、三等奖三次,参加教育部2006年度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著有《刑事证据学》、《欧盟成员国刑事诉讼概论》、《冲突与平衡——刑事证据的新视角》等著作,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10余部,发表论文70余篇。
忆昔燕园情
79年我进入北大法律系学习,当时选这个专业,其实挺懵懂的,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但还是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我要学社会科学,将来服务社会,服务国家。法律是一门服务性比较强的学科,79年文革以后,国家也在极力推行法制,因此我选了这门专业。
北京大学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发源地,是中国的最高学府。北大的正大门是向西开的,这意味着学校很具开放性,主张西学中用,这些都是我选择北大的原因,进入北大学习,也越来越印证我心中对北大的憧憬。
首先,北大校园非常美。她是老燕京大学的校址,当时我们对北大的形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字——“一塔湖图”,塔是指博雅塔,湖是指未名湖,图是指图书馆,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色的完美结合,北大的校歌中有一句话“眼底未名水,胸中黄河月”,未名湖边上的临湖轩,当年司徒雷登、谢冰心还有很多名人都住过。北大的美是净化心灵的,当你进入校园的时候,能感觉到它就是一个学习的地方。
其次,北大云集了很多大师,是精英的聚集地。我接触了很多优秀的老师,不管是做学问还是做人,他们对我的影响是终生的。北大的生源也很好,能够进入北大学习的都是当时全国最顶尖、最精英的学生,同学们之间的相互切磋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我们79级,那是刚刚恢复高考的前三届,在班上,有很多年龄偏大的学生,他们有丰富的人生阅历、社会经验,文革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他们对知识是很渴求的,同学们之间的这种相互学习对各自的成长很重要。
另外,北大是一个很宽容、民主的地方,各种学术观点相互碰撞,各种学术讲座频繁开设,让我们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也可以通过很多窗口,增进对世界的了解。北大这种宽松、活跃的氛围,也是她的一个历史积淀。
本科毕业以后,我考取了本校研究生,攻读刑事诉讼法专业。当时,我已经意识到在法律制度当中,过去的中国比较重实体轻程序,所以我觉得对程序法的研究对于推动整个司法体制的改革,对于推动整个国家的法制意义重大。
从北大的学生到现在作为北大的教授,我感觉到北大乃至整个法学教育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最主要的是中国的法制确实有了很大的进步。回想入校时,国家制定的法律非常有限,很多都是理论和政策学习,没有法律。当时新中国的法学研究是刚刚起步,老师也是讲授一些最基本的知识。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们国家无论是法律体系的建立,还是法学理论的研究,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我们现在在教学方式上也有很大改革。在北大,过去很少有同学有机会出国,现在,我们每年大概选拔100名的同学,由学院资助前往国外学习。同时,我们每年还邀请很多世界顶尖大学的教授以及著名的法官来学校讲学。学院建立了很多的实践基地,邀请实践部门当中有经验的工作者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实务课程。在这些变化之下,每位老师的压力也变大了。就我个人而言,我本身就是北大培养起来的,对北大法律系有很深的感情。现在在院系做一些管理工作,我认为这也是我应该尽的义务,我应该把学院建设好。
同筑烟大梦
来烟大工作,对我来说,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86年我硕士毕业,本来是要留校工作的。但是当时正值北大援建烟大的第三个年头,人才稀缺,北大的杨春洗老师在烟大任副校长,杨殿升老师任法律系主任,他们动员我来烟台大学工作,认为烟大作为一个全新的学校,有施展才华的机会。此外,当时我在北京有一个现实问题——毕业以后没有独立的住房,我特别希望有房子将父母接来一起住,而烟大正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可以分到一套房子,那时候有一套房子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大概就是这么几个原因,我就选择来了烟大。虽然想法是很朴素的,但是有一点我的心里很清楚,那就是不管在哪里,只要自己好好干,就不会被埋没。
初来烟大,百业待兴。法律系只有两间办公室,大概7、8个老师,都是从各个学校调过来的,跟我一起应届刚毕业过来任教的,只有4个老师。当时学校还是一片海滩,一到春天,风沙就特别严重。学校布置我们挖树,年轻老师每人每年要挖50颗树根,我夫人当时怀孕,我就帮她挖。挖完还要栽,现在学校里面很多的树都是我们当年栽的。
初始条件确实很艰苦,要感谢那时清华北大援建的老师们,能够坚持下来,也要感谢当时在校的师生们,齐心协力,经过这么多年,能够把烟大、把法学院建设的这么好,我特别欣慰,可以说,我是看着法学院成长的。
如今的烟大,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硬件设施很完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都很高,我当时来的时候,硕士学位属于高学历了,现在院里很多都是博士了。
烟大走出去的学生质量也非常高,他们都是烟大法律系的骄傲,最高院、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等北京各大部委都有烟大的校友。我们烟大法律人活跃在各个社会舞台上,有政界领导、学界翘楚、商界精英,这些校友在自己的领域做出成绩后,还不忘回馈母校,经常以各种形式帮助法学院。一个学校学生的工作业绩,及其对母校的回报情况是衡量一个学校办学水平高低很重要的标准,这在全世界都是被认同的,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是三大排名权威机构之一,它其中有一个重要的考察指标就是雇主对学校学生的评价。看到烟大现在的成就,虽然我已经不在这里工作,但我内心仍感到由衷的高兴。
烟大的优秀离不开初期的那些建设者们,杨春洗老师、杨殿升老师、郭明瑞老师、孔庆明老师等等,给法学院留下了一些很可贵的传统:
首先非常重视学术。当时系里经费再紧张,只要有教师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一律报销。图书馆很多书都是到北京去复印的,还经常请名家来做讲座。老师们也非常愿意做学术,甘于清贫。这种对学术的追求精神不丢,学校就一定能办好。
在教学方法的改革上,法学院从建系开始,就是高标准要求的。那个时候的本科教学非常规范,这也得益于当初北大清华的援建,正因如此,烟大法学院在全国法律院校中,教学水平是绝对一流的。法学院每年都很多学生考入北大、人大这样的名校,这正能说明我们的本科教育水平是过硬的。
学以贯中西
1994年,经教育部选拔,我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到比利时鲁汶大学学习。学习期间,感受了欧洲的历史、文化、法制,当时我研究的是欧洲的刑事诉讼制度,并出版了《欧盟成员国刑事诉讼概论》。这段访问的经历对我后来的研究影响很大,使我了解了西方的法制情况。法律是一个管理社会的工具,它没有太浓的意识形态,更多的是一种管理社会的方法,是世界的,也是人类的,彼此融合,彼此接近,这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从比利时访问回来,我考取了人民大学的博士,因为我认识到仅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今后的高校竞争中将处于劣势,当然,最主要的是我发现靠现在的知识,不足以解决我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我需要一个新的平台。我现在的研究方向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不是制度本身,而是制度背后的一些观念性的、思想性的、有理论根据的东西。比如刑事诉讼的职能问题,刑事诉讼的利益观问题,诉权理论在刑事诉讼中的转化问题,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问题,证据规则,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方向问题,司法改革问题等等。
我们这批人都是过渡性的,成不了“大家”,中国的法制建设本来就起步很晚,我们是沾了时代的光,我们这批人中的“大家”,只是一个时代需要的一个符号,不是真正的“大家”,中国的法制建设,不能指望我们这批人。我认为,真正的“大家”非常有可能在90后、00后这几代出现,他们将来受到的法学教育跟我们不一样,会更具开放性,有很多出国交流的机会,整个社会环境非常宽松。真正的“大家”是可以和世界对话的,是能够在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中,用流利的语言同各国研究者交流的。
有了成为“大家”的客观条件,也需要主观的自身努力,现在的学生如果说一点做的不够的话,那就是用功程度不够。我们那时候,专业课的法条,可以从头背到尾,每堂课笔记可以记十几二十页,我要求同学们上课一定要做笔记,没有人一开始就是从法官、检察官、大律师做起的,都是从书记员、律师助理做起的,一定会面临很多文案的处理工作,如果在学校不锻炼,将来就不能适应工作。在学校一定要有意识地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才,要有很好的口才,过硬的文字能力,深度的哲理思辨能力,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同时还要有责任心、同情心,这都是法律人的“修为”,需要我们好好经营。
莫忘矢志心
法律专业的同学们最常被提起的一个问题就是就业难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同学们对就业岗位的认识很重要,不要认为进入公检法、国有企业,端上铁饭碗才叫就业,其实法律这个专业就业前景是很广阔的。中国现在缺少一支高水平的律师队伍,我们可以参加司法考试,从事律师行业,从小律师做起,慢慢成长。
还是那句话,心态很重要,不管从事什么行业,只要有一颗奋斗的心,这个社会就不会埋没你。我希望年轻人不要好高骛远,要转变就业观念,先选择一个岗位,再脚踏实地的干好。中国的法律人看似过剩,实则非常稀缺,尤其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同学们可以踏踏实实从基层做起,用所学知识回报社会,会大有前途。 作为烟大法律人,法学院已经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教育背景,只要自己懂得努力,就一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寄语烟大法律人
2012年烟大被选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600多所法律院校,最后确定的一共有58所,烟大排在第35位,山东省入选的只有山东大学和烟台大学,这非常不容易,因此,可以说烟大在全国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法学院在风雨中跌跌撞撞,如今即将迎来第三十个年头了,三十而立,法学院也用实际的成就在全国600多所法律院校中站稳了脚跟。
在此,我送上衷心的祝福,同时,希望法学院能够保持住崇尚学术的精神,老师也好,同学也好,不要忘了对学术的追求;其次,希望学院多给老师、学生们创造同国内、国际的优秀学校交流的机会,互相借鉴,互相学习;最后,建议同校友建立广泛的联系,一个学校的发展,不能光靠政府的支持,那是有限的,我们要依靠社会包括校友的力量,那是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