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物 -> 正文

法海泛舟耕岁月,杏坛播雨润桃李——烟台大学第二任法律系党总支书记丁乐超教授回忆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22

    丁乐超,1991-2000年任烟台大学法律系党总支书记、硕士生导师,20029月退休。任教期间,任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方向学术带头人,出版《行政法新论》《行政诉讼法教程》等法学著作20余部,发表论文50余篇,多篇著述获得省级奖励。2024年,是烟台大学建校四十周年。四十年,烟园从零开始,聚沙成塔;四十年,烟大法律人从无到有,如颗颗希望的种子,扎根四方。丁乐超教授在烟大法学院任职十余年期间,为法学院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今天,让我们走近丁乐超老师,聆听他口中的烟大故事

 

图片

1:丁乐超教授参加法学院四十周年庆典

 

追忆来时路,求知亦立志

丁老师说山东是故乡,所以不论走多远,每每想起,都想回到这个家一样的地方。1938年,丁老师出生在山东省乳山县。两岁时,父亲出走,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为解放全中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参军期间受伤,被认定为甲等残疾军人。1952年返回家乡,丁老师才正式开始上学。上学时间晚,加上家庭条件并不好,丁老师的求学之路十分艰苦,半工半学,假期就在学校旁边的工地干活。尽管如此,丁老师的成绩一直十分优异。1963年,丁老师听取当时班主任的意见报考吉林大学法律系,后被录取。在法律系的学习可以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此前丁老师对于法律的了解并不多,但经过长期学习,他感觉视野得到了拓展,对于法律也越来越热爱。谈到对如今法学生的建议,丁老师总结了以下四个方面。

图片

2:丁乐超教授在办公室

一是要对法律有正确的认识,破除对法律的刻板印象。丁老师说很多人听到法学这个专业,第一反应是法条和背书,导致了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但是死板的强调法条太过狭隘,法律是用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所有的法条都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要用法的精神理解法律,用法律解决社会矛盾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学好法律。

二是大学期间努力做到厚基础,宽视野,善思辨,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法律不是孤悬在社会之外,它是架构在社会之上的制度,任何现实中的法律问题都不单单是法律问题。一个优秀的法学生应该广泛涉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从多元角度看待问题。在学习法学理论时要把基础打牢,广泛阅读法学相关的经典书籍,同时眼界要开阔,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和视野,努力培养自己的思辨能力。

三是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社会属性极强的学科,学习法律不能只局限于书本知识的学习,法学理论更应该根植于实践,通过经验归纳找到实践起点,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只有源于实践并服务于实践,法学理论才是有生命力的、有针对性的、活的理论。

四是要对法学的未来充满信心。法律这个行业需要付出大量的心血与汗水,没有捷径可言,丁老师建议大家一定要脚踏实地,勤学善思,才能在法学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好。

 

图片

3:法学院现任党政领导教师节拜访丁乐超教授

 

海阔舟行远,行路不畏难

1968年,丁老师从吉大法律系毕业,应政策下乡接受再教育,被派至部队在北大荒地区军垦农场锻炼。1970年至1985年,丁老师先后在吉林省吉林市政府、长春市政府财税局、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工作。数年的工作也培养了丁老师做事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在实践中感悟,更发觉法律作为社会学科的综合性。

图片

4:丁乐超教授参加宪法理论讨论会(第三排最右)

 

1983年,山东大学召开法律系成立大会,建系领导小组组长由乔伟教授担任。随后法律系开始招收专业本科生。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同为吉大法律系的校友乔伟与丁老师取得联系,邀请他一同前往山东大学法律系,参与法律系的组建。1985年,丁老师应邀前往山东大学法律系任职。

烟台大学设立之初,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作为烟台大学的援建单位,派出了大量的干部教师前往支援。至1990年,援建师资大多重返北京。丁老师了解到烟台大学的情况,便向山东大学党委提出申请,调至烟台大学工作。身为烟威人,对于家乡的思念促使着丁老师迫切地想要回到自己的故乡来工作。1991年,丁老师应时任烟台大学校长李庆臻邀请前往烟台大学法律系任党总支书记。

图片

5:丁乐超教授受邀进行普法培训

 

支援烟大,薪火相传

对在烟大的十多年工作经历,丁老师说就像是亲手栽种的树苗慢慢长成参天大树,看到法学院越来越好,丁老师也感到由衷的欣慰。

谈到自己在教学和工作中的体会时,丁老师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和方法。

图片

6:丁乐超教授工作照


对于学生,丁老师认为应以教育为主,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不做一票否决的事情,要认识到学生是发展过程中的人。大学生正处于身心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关键阶段,具有巨大的学习潜能和发展潜能,要积极培养学生品格,重视对学生价值观的引导,助力学生发展为品格优良,素质过硬的有用人才。对于教师,三尺讲台虽小,责任却十分重大,力求做到精益求精上好每一堂课,教好每一名学生。同时丁老师还鼓励教师加强科研,创造科研成果,鼓励教师编写辅助教材,促进法学院的不断进步。与此同时,丁老师与地方政法机关加强联系,鼓励学生前往政法机关实习和工作,既解决了学生们理论落到实地的问题,同时还为地方政法机关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学子。

 

图片

7:丁乐超教授与法学院教师合影(第二排右4

 

心系烟园,深情寄语

1984年,烟台大学法律系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法学本科专业自198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烟台大学法学院始终坚持教学的中心地位,不断强化实践教学,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的要求,不断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今天,法学院的学子已经遍布各地,不论是公检法还是律师岗位上,还是国家机关和各地学校的科研与教学上,他们都闪烁着烟大法律人的光辉。

为了实现成长为一个合格法律人的目标,法科学生不仅要珍惜光阴,加强个人修养,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而且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会创造性思维,加强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和分析。丁老师衷心希望法学院的学子都能取得更优异的成就,对于烟大法学院青年的发展,丁老师强调以下三点。

一是要注重系统知识的基础学习,同时注重对实践性课程的参与。法学有其自身的规律、结构和体系,由浅入深,一步一步踏实向前迈,基础知识学好了才能深入研究。要加强对社会热点的关注,培养自己对问题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用法学的眼光进行价值分析和判断。法学是关注社会问题、分析社会问题、研究社会问题的学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非常重要的学习方法。

二是要主动学习,培养对法学的兴趣和热爱。进入大学,个人的自制力十分重要,要学会给自己制定学习计划,克己自律。具体而言,学习上要做到主动学习。还要培养自己对于法学的兴趣以及热爱,法学是一门非常有魅力的学科,深入其中,就会发现其中的深奥和巧妙。

三是要培养健全人格,有自己的道德操守。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对法律人就提出了要有极高的道德标准和专业素养要求,需要我们对自己严格要求,真正做到从一名法学生转变为一名合格法律人。

回顾这四十年历程,丁老师说:烟大这四十年走来不容易,从零到有,一代代领导班子带领建设烟大,教师团体也是愈来愈大。我衷心希望法学院广大师生员工能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法学院走向更为光辉的未来。

 

图片

8:丁乐超教授法学院四十周年庆典与学生合影(右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