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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宿舍例行检查公告(第十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07

烟台大学法学院宿舍例行检查公告(第十周)
烟台大学法学院宿舍例行检查公告
【2016-2017】上  「十」周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2017学年上期
 第十周宿舍例行检查公告
南校区:8#401、412宿舍
北校区:14#234宿舍
以上宿舍在2016—2017学年上期第十周学校例行宿舍卫生安全检查中,存在卫生状况脏乱或其他违反《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烟台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的问题,表现较差,宿舍卫生安全等级本周依规定评定为C,特于此公告。
 
南校区:8#402、403, 9#135、139、434、436、438、442宿舍
北校区:11#135,13#101、102、103、104、105、106、107 、108、111、112、114、115、116、117、118、119、608、610、611、614、615、616、618、619、620   6#206、208、319 、320宿舍
以上宿舍在2016—2017学年上期第十周学院例行宿舍卫生安全检查中,存在卫生状况脏乱或其他违反《<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的问题,表现较差,宿舍卫生安全等级本周依规定评定为C,特于此公告。
根据《<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规定,凡在学校或学院例行检查中累计两次C的将予以全院通报批评。鉴于此,为营造更加良好的宿舍卫生安全环境,望以上宿舍予以重视立刻改正,并在今后学习生活中加强的宿舍文明建设。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