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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赴实习基地走访调研实践教学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17

法学院赴实习基地走访调研实践教学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贯彻落实实践教学的要求,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深入了解法学院2012级学生专业实习工作、生活及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情况,法学院近期统一部署,院领导、辅导员、导师分别走访调研近30家实习基地,就学生的法律诠释、推理、论证等实务能力听取基地反馈意见,加强对学生实践过程的指导,有针对性的调研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进一步契合。
    4月9日——4月17日期间,张平华院长、范李瑛书记、宋振武副院长、亓健生副书记、杨利军院长助理分别带队走访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莱州市人民检察院、莱阳市人民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荣成市人民法院、乳山市人民法院、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临沂市沂南县人民检察院等20余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刘经靖副院长、宋红松副主任分别带队走访烟台市知识产权局、烟台市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海丰商标事务所等10余处知识产权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在每一处基地的走访过程中,学院领导、老师均与实践教学基地负责人、指导教师、实习学生举办座谈。各实习基地就学生实习分配情况、实习管理情况、学生生活条件等做具体介绍,对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同学们在工作中遵守纪律、尊敬师长、虚心学习,在指导下,初步掌握了提审、笔录、公诉、庭审等方面司法实务工作的技巧,为今后做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打下了基础。同时,实习单位老师也对学院日后实习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如栖霞市人民法院院长郝敬尧指出,“留心处处皆学问”,在实习过程中同学们应积极自主学习,从日常的审判辅助中发掘专业知识的应用,希望同学们能够针对基层司法实践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执行难、权威受质疑、群众上访等同学们在实习过程中感受到的现象,了解基层法院的工作情况。
    学院领导对各实习单位为我院学生提供的良好实习环境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对实习学生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并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学生借助此次实习,打牢理论和实践基础,培养认真负责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法学是注重实践的学科,理论教学与实务工作的衔接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更加契合是近年来学院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多次探讨的问题。通过加强未来与实践基地之间的更加全面的交流与合作,通过法官进课堂、开展讲座、挂职的多元化方式,落实“双百计划”,与法院在多个层面展开实质性合作,可使学生收益更多地实务经验。
    同学们在座谈会上也踊跃发言,表示通过专业实习学到了很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实习指导教师不仅教他们如何办案,也教会了他们如何做人,通过这次实习,使大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当中,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决心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将更加努力。
    作为首批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单位,法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的开展,一直通过加强与省内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在全省范围内建设有40余处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搭建优质的专业实践平台,着力提升学生法律实践能力。通过此次与近30处实践教学基地的交流座谈,学院发现了学生实习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教学改革的方面,为推动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